原来排版方式与审美表达也是有版权的
时间:2020-06-28 发布人:
字体和素材图片,都是有版权的,难不成我们排版方式和审美也是有版权的么?
今天小编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。板式设计的著作权法保护:排版劳动与审美表达
我国板式设计专有权的权利对象和边界不清,其根源是错误地以为板式设计专有权的对象是“板式设计”。板式设计受著作权法保护,正当基础不外乎排版劳动与审美表达。一方面,按照既定的板式设计逐页手工拣字、对齐,或者用电脑编辑作品,需要付出实质性劳动,这适合采用邻接权保护。据此,只有以原样复制此种板式设计出版同样内容的图书期刊才构成侵权。另一方面,以字符作为绘画创作元素,变形配色并结合图案、留白,由此形成的用于宣传的图文版式设计属于“作品”,其审美表达如果具有独创性,则应作为美术作品享有的著作权。在这两种法理基础之外,再以鼓励创新为由对“板式设计模板”类推适用于板式设计专有权保护,不但不能鼓励板式设计模板直接开发者投入创新,反而容易导致法律适用混乱。
今天小编,又涨新知识了。